
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72558 证券简称:侨旺纸模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广西侨旺纸模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西侨旺纸模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融资并购函[2023]13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2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西侨旺纸模制品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滕正朋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李品端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52
(一)违法违规事实:
侨旺纸模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和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定向发行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披露发行情况
报告书。本次定向发行过程中,签订有《补充协议》,涉及股份回购、公司治理等特殊投资条款,但未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侨旺纸模、时任董事长滕正朋、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品端知晓前述事实,但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侨旺纸模、滕正朋、李品端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侨旺纸模、滕正朋、李品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诚实守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特此告诚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指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52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积极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西侨旺纸模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融资并购函[2023]13 号)
广西侨旺纸模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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