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第 3—20 页
三、附件...... 第 21—24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21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22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23—24 页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67 号
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河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河信息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长河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河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河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长河信息公司 2021 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 重要前期差错基本情况
1. 收入调整
公司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成本的情况。根据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和具体方法,调整跨期收入及对应的成本,相应调整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交税费和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
2. 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薪酬分配进行重分类调整
公司自查按照各个项目人工工时,并结合项目中标时间、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验收时间等,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项目受益对象所处的阶段,对薪酬分配进行重分类调整。
3. 售后服务费调整
结合报表收入的调整,及售后服务费的计提与冲销,公司重新计算计提售后服务费,并根据项目验收并交付后的人工投入等冲减预计负债。
4. 费用跨期调整
根据权责发生制,对跨期的销售费用进行调整。
5. 损益重分类调整
(1) 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
公司存在部分提供兼职研发活动,及在当年度内转非研发岗位的人员,而在归集研发费
用时将该部分人员的工资全部归集至研发费用,导致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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