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5 09:27:40 股吧网页版
关于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五期)

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河信息”、“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及变动情况

长江保荐担任本次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本阶段辅导人员为吴娟、尹付利、贾玉杰、刘潇楠。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及对行业的充分了解,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上述辅导人员中,吴娟、尹付利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中辅导机构指定参与辅导工作的人员中保荐代表人不得少于二人的要求。

本辅导期内,长江保荐辅导小组人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

2、辅导方式

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按照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继续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工作,在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个别答疑、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的要求,并协助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并健全相关制度。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辅导期内,长江保荐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辅导小组及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形成有效的内控流程,严格依照内控制度落实和执行,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环境。督促辅导对象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理解作为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组织辅导学习

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以个别答疑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辅导培训,向其解答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履行承诺等要求,并及时传达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政策动态,强化辅导对象规范运作意识。

3、个别答疑

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小组与公司人员随时进行深入且细致的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公司出现的具体问题,辅导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等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4、持续关注辅导对象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要求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经营情况、所属行业的最新政策
方向以及首发上市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此外,辅导小组持续关注公司所属行业的竞争态势、公司在市场中的地位以及竞争优劣势的演变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战略决策及核心竞争力。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所属行业未出现重大不利政策,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是否符合板块定位。

目前,长江保荐对长河信息的第五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顺利完成,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配合长江保荐对长河信息开展了本期辅导工作,在各自专业领域范围内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与规范性核查。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长河信息尚未聘请独立董事,建立服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辅导小组已与公司进行沟通,促使其认识到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决策方面发挥其专业作用的重要性,促使公司尽快选举独立董事,并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