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2562 证券简称:瑞兆激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北瑞兆激光再制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瑞兆激光再制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瑞兆激 光再制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会应当提议尽快召集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损害股东、公司或员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其该项决议。董事会对监事会决议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经决议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进行讨论。
第八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应履行召集股
东会的职责而不能履行或不履行时,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第九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公司重大的行政工作或办公会议应邀请监事列席,听取意见和建议。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监事会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包括依据监事会主席或其他监事会召集人的要求发出会议通知,起草会议文件及资料并送交监事会主席或其他监事会召集人审定;在监事会闭会期间,负责各监事之间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依法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该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表决
第十二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
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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