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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7 18:38:39 股吧网页版
星旅控股: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7


证券代码:872563 证券简称:星旅控股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星旅国际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星旅国际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星旅国际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 2008 号华
联大厦 5 层 51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47.7679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除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
(1)中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章程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各方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即财
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经营。

第十三条 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公司发行股票的,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均拥有优先认购权,每一股东
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若某一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或的比例未达到可认购的股
份数量上限时 ,则其他股东有权认购该股东未行使认购的份额。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前,应当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
部股票的集中登记。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以有限
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为依据,按各发起人在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相应折算其在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陈龙 1,500.0000 38.00

2 张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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