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1
证券代码:872564 证券简称:华日新材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铭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73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刘铭杰先生、副总经理刘隽杰先生、副总经理吴昊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对 2020 年度公司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73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刘铭杰代表董事会就公司 2020年度总体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73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根据 2020 年度经营、财务状况和后续发展规划,制定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73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安排,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计划向相关银行申请 1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包含延续和新增),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条件、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确定的标准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73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783,099.01 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2020 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
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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