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关于宜昌市快玻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6】第0506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一 910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宜昌市快玻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6】第 0506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宜昌市快玻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玻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2128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快玻科技公司累计亏损 22,204,095.82元,净资产为 876,089.88元,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快玻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
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
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快玻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我们认为,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会对
快玻科技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说明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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