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润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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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04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山东鸿毅食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鸿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毅食品)拟作为主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水支行申请不超过 500 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德定先生及其配偶苏利君女士、一致行动人王靖壹先生及其配偶袁益佳女士、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共同借款人。本次贷款金额将全部用于鸿毅食品的生产经营。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树艳 徐宏
2025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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