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挂牌公司 2024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一部:
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尔特”)于 2025年 8 月 14 日收到挂牌公司下发的《关于对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27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相关要求,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核查和落实,现已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回复如下:
1、关于预付销售代理费
2023、2024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第一大供应商均为赣县区全英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室(以下简称“全英工作室”),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87.67 万元、136.81
万元,款项性质为销售代理费;经公开检索,全英工作室成立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经营者为孙全英,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你公司 2023 年年报中披露,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核心员工孙全英于 2023 年离职。
你公司在年报中说明公司产品采取直销模式销售。2023、2024 年,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佣金金额分别为 55.70 万元、93.35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全英工作室代理的客户、代理项目的销售金额、代理费收费标准、结算条件、说明相关销售合同取得方式、相关代理费是否属于销售佣金;说明全英工作室一成立即成为你公司预付账款第一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其经营规模、人员配置、客户资源说明其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2)说明全英工作室的实控人是否为孙全英,孙全英是否为你公司前员工,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全英工作室是否实际上受你公司控制,或受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3)列示全英工作室 2023、2024 两年度分别收取的代理费金额、代理费采用预付款模式结算的原因、代理的项目是否已经完成销售;预付代理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4)说明 2023、2024 两年,公司在代理模式下产生的销售金额期未应收账款余额、代理商名称、应付(或预付)代理费余额;说明公司关于采取直销模式销售的披露内容是否准确,销售费用一佣金的具体内容与支付对象;说明你公司代理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公司向全英工作室预付款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全英工作室代理的客户、代理项目的销售金额、代理费收费标准、结算条件、说明相关销售合同取得方式、相关代理费是否属于销售佣金;说明全英工作室一成立即成为你公司预付账款第一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其经营规模、人员配置、客户资源说明其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1、说明全英工作室代理的客户、代理项目的销售金额、代理费收费标准、结算条件、说明相关销售合同取得方式、相关代理费是否属于销售佣金
全英工作室 2023 年度代理的客户 52 家,实现销售额 8,408.23 万元,前五
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 2,085.60 万元、881.92 万元、844.40 万元、662.76 万
元、567.11 万元,合计 5,041.79 万元,占代理总销售额的比例为 59.95%。
全英工作室 2024 年度代理的客户 62 家,实现销售额 10,554.02 万元,前五
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 2,114.27 万元、1,402.99 万元、637.18 万元、615.47万元、549.71 万元,合计 5,319.62 万元,占代理总销售额的比例为 50.40%。
依据合同条款约定:
收费标准:按照产品类型,双方在代理协议中约定提成比例。
结算条件:在其所代理的客户以现金形式付款后第二个月,按照销售回款金额和约定比例结算代理费。
销售合同的取得方式:富尔特与客户直接签订订单。
相关代理费属于销售佣金。
2、说明全英工作室一成立即成为你公司预付账款第一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全英工作室,即赣县区全英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室,其实控人是孙全英,公司
与孙全英合作时间较长。
基于公司管理规范及孙全英因个人原因,孙全英以其新成立的全英工作室继续与公司开展代理合作,且其代理的较大的设备款等预付账款均已在年末前及时结算,故全英工作室一成立即成为公司预付账款第一名。
3、结合其经营规模、人员配置、客户资源说明其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全英工作室年营业收入超过 100 万元,人员人数为 4 人,以孙全英为主,其
他人员为辅,孙全英从业时间较长,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