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872573 证券简称:艾瑞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艾瑞汽车科技(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艾瑞汽车科技(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建军、陈燕为期权授予人员,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艾瑞汽车科技(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艾瑞汽车科技(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艾瑞汽车科技(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注销依据
艾瑞汽车科技(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简称及代码:艾瑞 JLC1、850052。
(一)人员变动导致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规定,在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应当由公司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冯建仓已离职,根据公司《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行权资格,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5,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行权条件未成就导致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规定,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股票期权行权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10%
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行权期 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当日止
合计 100%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行使权益中公司层面业绩要求如下:
序号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1 亿元,且 2022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500
1
万元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3.2 亿元,且 2023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
1500 万元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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