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5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72574 证券简称:东唐电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唐山东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唐山东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458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监管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告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唐山东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唐电气"),注册地址:唐山市滦州市经济开发区日月潭路 010 号。时任董事长樊爱东、董事会秘书赵昕: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提供审
公告编号:2021-014
计服务,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披露时,
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7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委托挂牌公司东唐电气的主办券商东莞证券,向东唐电气转达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将会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相关政策和规定、指引等开展持续和深入学习,强化合法、合规意识,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决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14
《关于对唐山东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458 号
唐山东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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