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9
证券代码:872577 证券简称:浏经水务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税务核查,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被浏阳市环保局罚款 87,092 元,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第四条的规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 36 个月内不得享受财税〔2015〕78 号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经与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经开税务分局沟
通,确定污水处理公司应缴回自 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按上述政策已收到
的返还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缴回税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此次缴回税款,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的规定及要求等,拟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调整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形,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没有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所进行的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同意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出具了《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2140 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追溯调整。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税务核查,本公司子公司污水处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被浏阳市环保局
罚款 87,092 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第四条的规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 36 个月内不得享受财税〔2015〕78 号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经与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经开税务分局沟通,确定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