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2578 证券简称:巴中公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保证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本规则。
一、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出售或购买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6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600 万元人民币。
(6)处置的资产(包括报废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
11、审议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算,并审议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12、审议公司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13、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担保: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公司章程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3)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5)项担保事项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14、修改公司章程;
15、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6、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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