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5 16:32:01 股吧网页版
泰通能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872579 证券简称:泰通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以湖南泰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发起设立;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53366015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英
文全称:HU NAN TAI TONG ENERGY MANAGE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 28 号五矿麓谷产业科技园 B2
栋 501 房。邮政编码:41022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注重安全生产和环
保,持续创新,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技术,积极为客户提供最优的服务和产品。在服务客户的同时,不断实现公司的经营发展理念。在追求公司效益的同时,公司认真履行作为企业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实现股东、客户、员工与社会的和谐共赢。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能源审计、合同
能源管理、节能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水系统管网、电机变频、绿色照明、工业窑炉燃烧控制及余热、余压、废气发电等节能项目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节能产品开发、生产和产品自销;高压开关、电力控制与监测设备开发、生产和产品自销;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以自有资金进行的实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业废气、废水、固废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营运服务;环保设备安装、环保产品生产及销售;售电业务;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安装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