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2579 证券简称:泰通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泰通能源”)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34110001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
使用者关注,如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货币资金 212,936.21 元,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 80,085,761.12 元,短期负债 53,834,529.68 元,该货币资金规模不足以支付 2026 年 1 月份及后期的员工薪酬。该等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2022 年 12 月 22
日修订)第十八条及第二十一条:
第十八条:“如果认为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适合具体情况,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财务报表是否已充分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二)财务报表是否已清楚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由此导致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和清偿债务。”
公告编号:2026-012
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如“一、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中所述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且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作出了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在发表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事项的相关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存在可能导致对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四、董事会的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针对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事项,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自身持续经营能力,董事会将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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