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2588 证券简称:宏基铝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宏基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勤星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建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8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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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董事长代理)兼为公司董事并列席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宏基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5,8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8,966,933.12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921,747.1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5,8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5,800,000 股,扣除股东张家港保税区宏利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本之外的22,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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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4,4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 年第8号)执行。
特殊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三)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但公司与股东另有约定或股东自愿放弃的除外。”,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宏利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承诺,不参与此次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即张家港保税区宏利丰商务咨询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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