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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宏基铝业: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1


证券代码:872588 证券简称:宏基铝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宏基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苏州诚都航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都航空”)投资 400 万元,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诚都航空 40%股权,诚都航空成为公司参股公司。(具体事项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苏州诚都航空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方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30%以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5】0011008413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
总额为人民币 26410.22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的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8130.16万元。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
A13-0010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苏州诚都航空新材料有限公
司期末资产总额为 61.67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4.04 万元。

本次拟对苏州诚都航空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取得 40%股权的交易金额暂定为 400 万元。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5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4.9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23%;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0.30%。

综上,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对苏州诚都航空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杨士诚

住所:安徽省灵璧县尤集镇六路村九组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投资情况说明

公司拟对苏州诚都航空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 400 万元,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
苏州诚都航空新材料有限公司 40%的股权。
苏州诚都航空新材料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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