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公告编号:2026-022
证券代码:872588 证券简称:宏基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宏基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9,660,774.4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1,560,751.0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25,8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22,000,000 股为基数(扣除股东张家港保税区宏利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3,8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9,6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特殊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三)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但公司与股东另有约定或股东自愿放弃的除外。”,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宏利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承诺,不参与此次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即张家港保税区宏利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800,000 股份,放弃本次应享有的权利。所以本次拟以扣除张家港保税区宏利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本之外的股本
22,000,000 股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0 元(含税),共计分配
公告编号:2026-022
股利人民币 39,600,000 元(含税)。本次分派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根据财税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江苏宏基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宏基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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