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2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72588 证券简称:宏基铝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宏基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委托)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江苏港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高冲先生双方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参股公司江苏艾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地为洪泽县经济开发区东三道南侧、S328 东侧(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注册地址为准),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0 元,其中子公司以土地作价及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3,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35%,高冲先生以设备作价及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6,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65%。公司主要从事纱网、纱窗、纱门的生产与销售(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公司资产总额为 178,046,052.71 元,归属于挂牌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0,085,988.70 元,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参股公司认缴3,500,000.00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1.97%,占公司净资产的 6.99%,均未达到总资产和净资产的 50%,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到注册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标的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高冲
住所:河北省安平县中心路
公告编号:2020-027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土地+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土地及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艾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洪泽县经济开发区东三道南侧、S328 东侧(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注册地址为准)
经营范围:纱网、纱窗、纱门的生产与销售(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经营范围为准)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江苏港缆新材料
3,500,000.00 元 土地+现金 认缴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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