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9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72589 证券简称:清能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清能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开始执行,其中《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自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
公告编号:2019-024
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执行根据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江苏清能新能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2)。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江苏清能新能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3)。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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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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