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6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2595 证券简称:海通期货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198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5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能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贯彻落实相关合规、风险管理、内控要求,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5 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本次收到警示函监管措施事件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公司将吸取本次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进一步完善覆盖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员合规意识,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198 号)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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