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期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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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08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2595 证券简称:海通期货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3、通过了解史本鹏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认为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其所聘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基于上述情况,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史本鹏先生的聘任,任职期限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彭娟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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