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9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2595 证券简称:海通期货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曹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7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2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曹岳 其他 分支机构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曹岳作为营业部负责人负有管理责任。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5-027
经查,公司大连营业部存在未对培训会议活动过程实施有效管控、办会实际效果较弱等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5 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曹岳作为公司大连营业部的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5 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决定对曹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曹岳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督促大连营业部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将认真吸取本次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进一步加强大连营业部内部控制,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公告编号:2025-027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曹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5]12号)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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