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72595 证券简称:海通期货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
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同时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以上,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并由其中财务审计或风险管控的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公告编号:2025-038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报股东会批准。
第五条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增补新的委员,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检查公司财务;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七)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八)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九)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十)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一)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十二)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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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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