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6
关于苏州艾科瑞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苏州艾科瑞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科瑞思”、“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苏州艾科瑞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安信证券会同艾科瑞思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康达”)作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设置了相应的辅导工作小组。
安信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唐斌、肖江波、姚垚、郭翔宇、姬烨超、张怡婷、殷笑天,其中唐斌、肖江波为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丰富,唐斌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要求和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次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辅导期内,安信证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结合艾科瑞思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订了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并安排了具有丰富项目经验的项目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
2、辅导方式
本次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和辅导,通过现场考察、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核查交易资料文件、实地及视频走访相结合、当面访谈、问题诊断、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提出问题、督促整改、组织辅导对象进行培训、个别答疑等多样化的辅导方式,对公司上市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辅导措施和解决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安信证券本期辅导工作主要为:
1、本期辅导期间,安信证券持续开展对辅导对象的全面尽职调查工作,通过对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查阅重要合同及交易资料、对业务和财务数据进行合理性分析等尽职调查程序,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合规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和全面的核查,协助推进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通过调查公司
的产、供、销等运行情况,督促产、供、销等系统独立完整,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2、本期辅导期间,安信证券会同北京康达通过核查公司设立和改制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核查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有关决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对公司股东进行访谈,确定公司设立、改制、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达到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要求,明晰产权关系。
3、在本期工作中,安信证券会同北京康达及中汇会计师,开展了对艾科瑞思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走访工作,核查了解其基本业务情况、与公司合作情况及真实性、了解供应商的供货来源以及客户对产品的使用用途等、及其与公司交易所执行的商业条款等信息。
4、组织辅导培训课程,督促辅导对象自学必要的法规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
5、对尽职调查过程当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汇总,督促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解决。
本期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能够按照辅导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并有序推进辅导工作,公司亦能够主动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为辅导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落实辅导内容和解决方案,并按照有关政策规范运作,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中汇会计师、北京康达,根据《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和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辅导系辅导机构开展的第三期辅导。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辅导对象存在租赁房产尚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况,公司已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就补办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事宜进行沟通协调,并已完成了部分房屋的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剩余房屋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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