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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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艾科瑞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苏州艾科瑞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科瑞思”、
“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辅导
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苏
州艾科瑞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
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安信证券会同艾科瑞思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北京康达”)作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设置
了相应的辅导工作小组。
安信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唐斌、肖江波、姚垚、郭
翔宇、姬烨超、张怡婷、殷笑天,其中唐斌、肖江波为保荐代表
人,项目经验丰富,唐斌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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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
管规定》的要求和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次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辅
导期内,安信证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结合艾科瑞思实际情况,
针对性地制订了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并安排了具有丰富项目经
验的项目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
2、辅导方式
本次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和辅导
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和辅导,通过现场考察、查阅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核查交易资料文件、当面访谈、问题诊断、召
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提出问题、督促整改、 为辅导
对象及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个别答疑等多样化的辅导方式,对公司
业务发展及上市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辅
导措施和解决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安信证券本期辅
导工作主要为:
1、本期辅导期间,安信证券持续开展对辅导对象的全面尽
职调查工作, 结合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通过对查阅重
要合同及交易资料、对业务和财务数据进行合理性分析、根据公
司的行业和业务特点分析公司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内控程序的设
计及实施等尽职调查程序,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合规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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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和全面的核查;通过调查公司的产、
供、销等运行情况,督促产、供、销等系统独立完整,做到业务、
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2、在本期工作中,安信证券会同中汇会计师,结合艾科瑞
思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数据、 2022 年度经营情况
及内部管理进行了分析讨论,并与公司交流 2023 年度行业趋势
及 2023 年度业务发展的相关计划,就当前经营环境变化背景下,
公司业务及内部流程变化所需匹配的内控程序进行培训辅导。
3、结合公司业务实务组织小范围业务流程内控指导培训及
疑问解答,完善企业研发、 销售、 生产等环节内部控制规范, 梳
理研发部门架构和人员归属,完善研发组织架构, 辅导企业建立
更完善的预算及财务内控管理理念;督促辅导对象自学必要的法
规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范
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内部控制
整体框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
4、 对尽职调查过程当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汇总,督促
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解决。
本期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能够按照辅导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积极开展并有序推进辅导工作,公司亦能够主动配合辅导
机构的辅导工作,为辅导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落实辅导内
容和解决方案,并按照有关政策规范运作,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
效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中汇会计师、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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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康达,根据《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
查和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辅导系辅导机构开展的第五期辅导。前期辅导工作中发
现辅导对象存在租赁房产尚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况,公司已积极
与当地政府部门就补办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事宜进行沟通协
调,并已完成了主要房屋,尤其是生产经营相关租赁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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