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72605 证券简称:优识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优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2020年4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优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
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大会变更董事会成员及人数的,不影响本议事规则的执行。董事的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
对董事会负责。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文件保管和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年
至少召开两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董事长、
总经理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在发出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八条 按照本议事规则第六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的,应当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
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如设置)主持;副董事长(如设置)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或者未设置副董事长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应于会议召开日 10 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以专人送达、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前。如遇特殊情况,应即时通知,及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可于会议召开当日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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