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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1 21:20:56 股吧网页版
优识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72605 证券简称:优识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优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2020年4月2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优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监事会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对股东大会
负责,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实行监督,是公司的监管机构。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指定一名监事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并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向主办券商或监管机构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的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第 151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解答监事会关注的问题;

(十一)负责对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公司建立的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措施,对报送监督机构公开披露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监事会主席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集监事会临时会议:

(一)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

第八条 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应当向全
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 2 天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九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
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或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主席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每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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