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0
公告编号:2023-045
证券代码:872609 证券简称:天利热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南天利热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6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3-045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609 天利热工 2024 年 1 月 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河南天利热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考虑,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经与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协商一致,双方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取得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将由国新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服务。
公告编号:2023-045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就更换主办券商事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说明报告。据此,公司拟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要求制作、批准、签署、公告、修改、报送本次解除持续督导事宜的相关协议、各项法律文件和申报材料,并根据相关规则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等。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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