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宁波融利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孜荣审字(2025)024-1号
上海孜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关于宁波融利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孜荣审字(2025)024-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融利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利公
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带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孜荣审字(2025)024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融利公司子公司宁波融利物产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共计 444,430,000.00 元,在贴现过程中承担利息支出 1,722,382.11 元,并通过背书转让或资金往来等形式将资金无息拆借给客户使用。我们通过实施函证、检查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就上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策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
关认定与披露的准确性,不会导致融利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对融利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融利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明二、(一)。由于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融资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由于我们无法就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保留事项涉及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五、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我们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对融利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孜荣审字
(2024)029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于该报告中导致发表上述意见的事项,我们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孜荣审
字(2024)029-1 号关于对融利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导致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在本年度已不存在且影响已消除。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融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2024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