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72619 证券简称:玉安爆破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相关议案经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48,888.0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3元(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现因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未来公司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
二、致歉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的规定:“挂
公告编号:2019-013
牌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以公开披露仍在有效期内(报告期末日起6个月内)的定期报告期末日为基准日,以基准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分配依据”,“继续实施权益分派的,原则上应以已披露的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现因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未来公司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对未能按期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及终止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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