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09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72619 证券简称:玉安爆破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玉公(治)行罚决字﹝2019﹞4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19 年 9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9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其他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炸药库房未按规定落实入库双人双锁,一小时一次巡逻库房,台账登记不如实的三种情况,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9 月 28 日 11 时许,铜仁市公安局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共同对
公告编号:2019-021
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炸药库房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公司未按规定落实入库双人双锁,一小时一次巡逻库房,台账登记不如实的三种情况,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罚款壹拾伍万元整的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产生营业外支出 150,000.00 元,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年度公司净利润,该笔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由专人进行督促整改落实。
2、按规定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玉屏支行进行
缴纳罚款。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编号:2019-021
2、民爆物品检查记录;
3、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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