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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25 15:25:06 股吧网页版
玉安爆破: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告日期:2020-03-25


证券代码:872619 证券简称:玉安爆破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贵州铜仁玉安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四)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 在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本年度将发生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进行审议并披露;

(十六) 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条第(十五)款项下的预计总金额的,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或个人代为行使。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3)租入或者租出资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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