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29
证券代码:872620 证券简称:建纬检测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
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募集
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并将专户作为认购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应
当在认购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的要求。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
金, 实行专款专用。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 司应及时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 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 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 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 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条 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以使用
募集资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一)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或者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
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
(三)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向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投资,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三条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做到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对象合法、合理,并提供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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