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2-17 19:17:1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南京法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17

关于对南京法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当事人: 南京法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
京法康),住所地: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83 号 1 号楼 508
室, 系建纬检测原股东。
经查明, 南京法康有以下违规事实:
2019 年 12 月 18 日,南京法康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建纬检测,证券
代码: 872620) 股份 2,300,000 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从
34.99%变为 13.29%, 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25%、 20%和 15%时未暂停交易,且未及时披露权益变
动报告书。 2019 年 12 月 19 日, 南京法康就上述权益变动事
项进行披露。
2019 年 12 月 24 日,南京法康再次减持建纬检测股份
1,409,000 股, 该笔交易后,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从 13.29%
变为 0%, 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0%时未暂
停交易,且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 年 12 月 25 日,
南京法康就上述权益变动事项进行披露。
南京法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 第 1.4 条的规定, 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的规定,
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南京法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业务规则规范进行
股票交易。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
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
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
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一部
( 代章)
2020 年 2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