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2-18 16:55:05 股吧网页版
建纬检测:关于股东南京法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18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72620 证券简称:建纬检测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南京法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收到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南京法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2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2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南京法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法康),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
中山北路 283 号 1 号楼 508 室。系建纬检测原股东。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权益变动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0-001

2019 年 12 月 18 日,南京法康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简称:建纬检测,证券代码:872620)股份 2,300,000 股,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从 34.99%变成 13.29%,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25%、20%和 15%时未暂停交易,且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 年 12 月 19
日,南京法康就上述权益变动事项进行披露。

2019 年 12 月 24 日,南京法康再次减持建纬检测股份 1,409,000 股,该笔交易
后,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从 13.29%变为 0%,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10%时未暂停交易,且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 年 12 月 25 日,南京
法康就上述权益变动事项进行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南京法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了如下决定:对南京法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1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交易行为和信息披露义务。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南京法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018 号

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