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872620 证券简称:建纬检测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情况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 为维护江苏建纬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 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无 第九条(新增)
公司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的有
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
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的活
动。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
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活动提
供必要的条件,提供专门的场所和活动经
费。党组织活动经费中需要从公司管理费用
中列支的部分,纳入公司预算。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购回本公司程的规定,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并;
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权激励;
的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 股票的活动。
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至第三项的原因购回本公司股 原因购回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通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通过,公 过,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司依照第二十条规定收购本公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的情形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的情形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收购本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公司依照第十九条第三项 额的 10%,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 后利润中支出;所购的股份应当在 3 年内转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让给职工。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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