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宇电气: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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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72621 证券简称:东宇电气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0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由于公告内容出现错误,现对该公告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恒德律师事务所尹传志、方雯律师。”
更正后: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尹传志、方雯律师。”
更正前: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更正后: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十。”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告编号:2021-018
特此公告。
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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