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4
证券代码:872621 证券简称:东宇电气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屠金东主持。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10 时-12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621 东宇电气 2021 年 10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本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将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该事项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向监管机构申报材料等。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更换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网络、信函、传真或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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