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8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72621 证券简称:东宇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司决定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共计7,126,000元。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R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2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R日股本数为准”。
公告编号:2023-018
二、无法按期实施权益分派说明
鉴于公司经营策略发生变动,上述权益分派事项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个月内实施完成。为确保公司稳健经营以及为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资金情况,且基于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和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取消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宜。
后续公司计划以2023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作为依据重新实施权益分配,并将择机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对未能按期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给股东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