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西安宝马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西安宝马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采取整体变
更设立方式。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9161013272287237XU。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西安宝马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A座12F。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124.6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德为先,勤为本,用智慧为人类创造美居环境,用德行为客户提供上佳服务,依托建筑装饰行业,逐步建成多元化、集团化的现代企业,推动公司科技创新发展,将公司做强、做大。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工程的施工;电子智能化工程的施工;铝合金门窗的加工;电器设备的安装;水暖器材及管道安装;装饰材料(除木材)的销售;灯光音响设备、舞台灯具、电子显示屏的销售和技术服务。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东持股情况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四条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数额以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元) 持股比例(%)
1 戴贵 498 44.2824
2 戴荣 211.68 18.8227
3 卞政琴 151 13.4270
4 戴将 107 9.5145
5 王恒平 80 7.1136
6 李文金 40.32 3.5853
7 谷力 6 0.5335
8 赵磊 6 0.5335
9 钱绪林 4 0.3557
10 王静 4 0.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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