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24 22:31:34 股吧网页版
青聚能钛: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72625 证券简称:青聚能钛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亏损,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68,921,862.18元,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51,000,000元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此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持续亏损主要受钛材产品市场需求比较低迷,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公司产能释放不足和固定资产折旧较大等因素影响。公司拟采取以下多种措施改善公司经营现状:

1、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方案,释放产能、提高产量;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拓展销路,提升盈利能力,弥补亏损;

2、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向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告编号:2019-020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