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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青聚能钛: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29

公告编号: 2018-011

证券代码: 872625 证券简称: 青聚能钛 主办券商: 开源证券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通

知。公司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包

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 为 5 人,董事长吴世周先生委托董事唐增

辉先生履行其表决事宜,董事李秉奎先生委托董事东主加先生履行

其表决事宜。 公司董事推举董事张科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议追认 2018 年四月份 1,500 万

元人民币银行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 年 4 月 17 日,西宁创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8-011

公司委托西宁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委托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城投伟贷字( 2018)公司第 007 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整,青海水电集团作为担保方签订保证合同。此笔合同已

经总经理办公室审议通过, 1,500 万元借款已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到

账。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现提请补充审议追认该笔

借款。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此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人民币 3,000 万元

以下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中规定融资( 贷款或

授信)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须提请董事会审议的

情形,为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现提请进一步具体细化审批权限和

程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单笔融资(贷款或授信)额度低于

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35%,且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的,董事会直接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审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融资(贷款或授信)

须报备公司董事会。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公告编号: 2018-011

4、此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青聚能钛电子束技术服务分公司的议

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我

公司在 EB 炉装备及熔铸技术方面的优势,扩大 EB 炉的应用优势,提

高公司的综合技术服务能力,抢占行业领域先机,做好公司的发展战

略规划,经公司研究决定拟成立“青聚能钛电子束技术服务分公司”。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备查文件目录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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