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29
公告编号: 2018-011
证券代码: 872625 证券简称: 青聚能钛 主办券商: 开源证券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通
知。公司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包
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 为 5 人,董事长吴世周先生委托董事唐增
辉先生履行其表决事宜,董事李秉奎先生委托董事东主加先生履行
其表决事宜。 公司董事推举董事张科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议追认 2018 年四月份 1,500 万
元人民币银行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 年 4 月 17 日,西宁创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8-011
公司委托西宁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委托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城投伟贷字( 2018)公司第 007 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整,青海水电集团作为担保方签订保证合同。此笔合同已
经总经理办公室审议通过, 1,500 万元借款已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到
账。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现提请补充审议追认该笔
借款。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此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人民币 3,000 万元
以下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中规定融资( 贷款或
授信)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须提请董事会审议的
情形,为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现提请进一步具体细化审批权限和
程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单笔融资(贷款或授信)额度低于
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35%,且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的,董事会直接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审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融资(贷款或授信)
须报备公司董事会。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公告编号: 2018-011
4、此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青聚能钛电子束技术服务分公司的议
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我
公司在 EB 炉装备及熔铸技术方面的优势,扩大 EB 炉的应用优势,提
高公司的综合技术服务能力,抢占行业领域先机,做好公司的发展战
略规划,经公司研究决定拟成立“青聚能钛电子束技术服务分公司”。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备查文件目录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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