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8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872630 证券简称:群鑫强磁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江西群鑫强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群鑫强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未及时披露相关内容现予以追认补发公告。
议案内容:
因临时采购原材料以适应市场需求,公司于2018年12月向遂川巨铭材料有限公司(关联方)采购稀土氧化物(包括氧化镨钕、氧化铈),合同预付款金额共计为13,250,000元,实际采购发生数量共计为73,863.6公斤,实际采购发生金额共计为14,062,998.68元。
因资金周转之故,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累计向罗穗平(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借款135万元,并约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向罗穗平归还上述借款,同时罗穗平不向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7
收取任何利息费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向罗穗平归还借款。
因资金周转之故,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向罗丽珍(罗穗平的胞妹)借款50万元,并约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向罗丽珍归还上述借款,同时罗丽珍不向公司收取任何利息费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向罗丽珍归还借款。
上述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遂川巨铭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与关联方(罗穗平、罗丽珍)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细化管理流程,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时披露各类公告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7
特此公告。
江西群鑫强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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