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2630 证券简称:群鑫强磁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江西群鑫强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 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 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法律
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
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完整地披露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
对拟讨论事项做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
或解释。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四)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容:……(四)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 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
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
更;……
第五十三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 第五十三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 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 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 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
少 2 个工作日说明原因。 少 2 个交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
的表决情况。 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和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的
除外);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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