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8
证券代码:872631 证券简称:创投汽车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苏州创投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创投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创投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苏州创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苏州创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创投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藏中路 589 号 5 幢一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0,00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各方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销售:机电设备;生产、
销售:汽车零部件(汽车座椅及配件)、五金、CNC 夹具;模具加工;组装电气及电子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汽车内饰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代步车、电动四轮代步车及零配件、家具、塑料制品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所持有的原苏州创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注册资本在 2016 年 12月 31 日全部缴足。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姓名或名称 公司设立时认购的股份数(万股) 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
方式
1 陶巍 700 70.00% 2016.12.31 净资产
2 陶峰 100 10.00% 20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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