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2632 证券简称:钢劲型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钢劲型钢”)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3419 号)并同时出具了《关于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名国成专审字【2025】第 0657 号)。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钢劲型钢公司已经连续亏损,销售收入大
幅度下降,员工人数大幅减少,财务状况恶化,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钢劲型钢公司的日常经营。实际控制人陈红谓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对象,所持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未能取得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钢劲型钢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审计范围受限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钢劲型钢公司期初数存在重大不一致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1
如钢劲型钢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1,138.53 万元,本年度经前期差错更正后的期初余额为 4,669.14 万元,差异为-6,469.39万元;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存货期末余额 3,212.41 万元,本年度经前期差错更正后的期初余额为 7,298.06 万元,差异为 4,085.65 万元;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 4,968.55 万元,本年度经前期差错更正后的期初余额为 6,728.18 万元,差异为 1,759.63 万元。前期差错更正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所得税费用等重要会计科目,且差异金额较大,对本期及之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产生实质性影响。钢劲型钢公司对前期差错更正部分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钢劲型钢公司 2024 年度财务账簿不完善,财务人员更换,对 2024 年
度部分账务处理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本期确认盘亏损失40,856,466.73 元,但存货实物仍无法与财务账面核对一致,亦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存货价值无法定确定;本期确认营业外支出-退货导致往来调整发生额 106,951,412.62 元,营业外支出-退货导致所得税费用发生额 1,889,089.30 元,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证明其真实性、合理性;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及相关科目的确认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及准确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所得税费用等科目的发生额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我们虽实施了包括查阅前任审计师部分工作底稿、询问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重新计算及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本期及期初相关科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的影响,我们无法判断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相关披露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3、涉诉(仲裁)案件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钢劲型钢公司因流动性困境和行业下行引发经营困难与债务违约进而导致:(1)大量诉讼与仲裁案件,包括尚未判决生效的大量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虽然钢劲型钢公司对部分诉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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