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证券代码:872635 证券简称:志强远大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北京志强远大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志强远大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志强远大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杜石路前马段 15 号-3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全面综合服务,为员工创造发展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第十二条 公司依法登记的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绿化管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办公设备、家用电器、金属制品、金属材料、木材、木制品;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审核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若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
记过户。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的姓 认购的股份 出资时间
序号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名或名称 数(股)
1 苏辰 4,000,000 净资产折股 80.00% 2017 年 9 月 28 日
2 孙楠 1,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0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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