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872636 证券简称:东邦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营口东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营口东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636 东邦环保 2022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苏靖文、秦莹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需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实际工作内容,制定了《营口东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1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需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1 年实际工作内容,制定了《营口东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
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编制《营口东邦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9)。
(四)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营口东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提名赵长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新任监事》议案
监事会李丹丹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导致监事会人数不
足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赵长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新任监事,任职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六)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
公司拟制定 2021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之规定,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设置专门条款,明确终止挂牌过程中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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