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5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72637 证券简称:东昊电力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宁波东昊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求,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减少公司挂牌维护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可能存在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公告编号:2021-003
一、回购对象及回购股份数量申请回购对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限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相关书面申请材料,并书面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该部分股票需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6、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公告编号:2021-003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孰高进行回购。
三、申请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转让期限为自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终止挂牌议案审议通过之日后一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其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方式交付至公司联系人董昀,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如股东存在异议, 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昀
联系电话:0574-83055366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辉路 211 号
特此公告。
宁波东昊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3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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